中国篮协拒绝放行薛玉洋前往NBA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国家队利益考虑:
篮协担心薛玉洋的离开会影响中国男篮在2003年亚锦赛的表现和军心,以及避免类似王治郅“不归门”的事件再次发生。
球员资格问题:
薛玉洋参加NBA选秀前未经篮协批准,违反了相关规定。
年龄和实力考量:
篮协认为薛玉洋年纪尚轻,认为他还没有准备好打NBA,需要在国内多锻炼几年。
保护国内市场:
篮协考虑到国内篮球市场的健康发展,避免顶尖球员流失,从而影响CBA的竞争力。
球队利益:
有观点认为,达拉斯小牛队选择薛玉洋可能更多是出于商业人气考虑,而非真正看好他的实力。
个人意愿:
虽然薛玉洋本人有意愿前往NBA,但篮协可能认为他留在国内能为国家队带来更大的价值。
综上所述,篮协的决定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既考虑了球员个人发展,也兼顾了国家利益和联赛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