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残疾证的人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生活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针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如江西地区可能设定为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针对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如江西地区可能设定为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00元。
社会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可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养老保险: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
就业创业
按比例就业: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一定比例(如1.5%)安置残疾人就业,在招聘、招工时给予优先录用,并在工作、工种上给予照顾,实行同工同酬。
税收优惠:对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如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安置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定额度。
创业扶持:残疾人创业可享受一定的创业扶持政策和资金补贴。
交通出行
公共交通优惠:盲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参观:残疾人可免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及公园等场所,但举办体育比赛或大型商业活动时除外。场所内的交通工具如缆车、游园车等,残疾人可以享受半价优惠。
生活服务
费用减免:残疾人在使用有线电视、宽带上网等方面可能会得到费用减免。家庭安装电话、自来水、煤气等服务时,可能只需要支付工料费。
辅助器具优惠:贫困残疾人可以免费适配辅助器具,部分地区还会有购买辅助器具的补贴政策。
教育机会
教育补贴:接受义务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可以获得教材费减免和生活补贴。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教育补贴政策。
医疗保障
医疗康复支持:特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也有财政补助。
劳动者权益保护
企业安排:企业一般不会安排残疾职工下岗或裁员。残疾人参加文化、艺术等活动期间视为出勤。
其他优惠
减免规费与税收优惠: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登记费等费用减半。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高生活质量并促进他们的社会参与。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残联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