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杀人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具体量刑如下:
基本刑罚
教唆他人故意杀人的,无论杀人行为是否既遂,均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刑罚为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重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故意杀人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教唆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
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教唆行为并未实际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
教唆行为的责任
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人,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教唆行为积极,起主要作用,则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情况
如果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杀人,由于这些人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教唆者不仅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教唆他人杀人的判决结果主要取决于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被教唆者的年龄以及是否存在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情节。对于教唆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情况,法律会给予更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