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金额根据其收入情况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如下: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
月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的0.5%;
月收入在3000-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的1%;
月收入在5000-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的1.5%;
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的2%。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比例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
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党员交纳党费的方式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这些规定适用于所有中共党员,确保党员按照其收入情况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有特殊困难的党员,经党组织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