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禁止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
具有威慑力的器具: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制品。
爆炸或燃烧物质:
弹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及其仿制品。
管制刀具:
匕首、三棱刮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以及警棍、电击器、手铐等军警械具。
易燃易爆物品:
打火机、火柴、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腐蚀性物品:
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
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放射性物品:
放射性同位素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
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超出随身携带规定尺寸的行李箱:
通常规定三边和不超过115cm。
带电池的电子设备:
如笔记本、手表、照相机、手机等,以及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
椰子等水分丰富的水果:
禁止携带,但可以托运。
超过规定含量的酒精液体:
高度白酒等,禁止携带和托运。
液态物品: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以办理托运,国际/地区航班有额外的液态物品携带规定。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因国家和航空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变化,请在出行前核实最新的航空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