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防止兽药残留的措施包括: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饲料和兽药的管理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国际卫生组织禁止的药物,如已烯雌酚、盐酸克伦特罗和氯霉素等,并且不得将人畜共用的抗菌药物作为饲料添加剂使用。在宰前要按规定停药。
合理使用药物:
对允许使用的药物要按要求使用,并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确保药物残留达到最低水平。
加强饲养管理:
根据不同畜禽的生长阶段,采取科学的饲养管理措施,提高畜禽的机体抵抗能力,减少疾病的发生,从而降低用药机会。
加强兽医卫生管理:
保持圈舍卫生,定期清理粪便和更换垫草,进行定期消毒,确保畜禽生存环境的清洁。同时,养殖场选址应远离工业污染,环境应安静,防止工业废水、废气、废渣和噪音对畜禽的侵害。
预防疾病: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实施科学的免疫程序、用药程序、消毒程序和病畜禽处理程序,有效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及时淘汰患病畜禽:
一旦畜禽发病,要尽早淘汰,必要时可以使用非人用药品和添加剂,或以生物学制剂作为治疗手段,控制疾病的发展,防止药物残留。
规范用药:
在兽医的指导下规范使用药物,确保用药必须有兽医的处方,并且处方上要标明休药期。饲养过程中的用药记录应详细,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使用安全无毒的药物:
尽量选择通过认证的兽药,避免使用高效、低毒、无公害、无残留的“绿色兽药”,并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和休药期进行用药。
加强消毒:
养殖场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选择高效、安全、无残留的消毒剂,并严格遵守消毒剂的使用原则和配伍禁忌,防止疾病通过消毒环节传播。
做好饲料管理:
保证饲料无发霉、变质、结块和异味,不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并严格按照不同畜禽和生产阶段使用合适的饲料。
通过上述措施,养殖场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