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泰森(Mike Tyson)将他的推广人唐-金(Don King)告上法庭的原因主要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的财富见底,并指责唐-金侵吞了他巨额的资金。以下是具体的情况:
财务问题:
泰森在1997年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余额不足500万美元,怀疑唐-金在管理他的财务时存在不当行为。
法律诉讼:
泰森在1998年将唐-金告上法庭,索赔1亿美元,指控唐-金在推广他的比赛时侵吞了大量资金。
关系破裂:
唐-金被指控通过设置高额咨询费、成立粉丝俱乐部等手段从泰森处获取了不当收益。
个人责任:
虽然唐-金确实对泰森进行了压榨,但也有人认为泰森本人在财务管理和挥霍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这场官司持续了数年,最终泰森只收回了1400万美元,并且这场法律纠纷对他的财务状况产生了严重影响,间接导致了他的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