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提取人需准备个人身份证、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申请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
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单位审核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公积金中心审核
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公积金中心对符合提取条件的申请当即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提取支付
提取人能够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结算账户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远郊区县职工提取
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取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公积金中心或缴存银行的工作人员,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