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提出申请。
受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人才中心受理申请,并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公示和移交,公示期为3天。
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资料移交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终审
区住房保障部门公示3天。
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联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并将联审结果返回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联审、备案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将联审结果备案,当显示终审备案后,即说明拥有了公租房资格。
申请条件
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人员:应到工作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然后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
申请材料
西安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主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主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非西安市户籍的主申请人居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其他要求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收入家庭收入线:为西安市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指年满18周岁,具有就业地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就业城镇居住6个月以上,劳动关系稳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外来人员。
新就业职工:指18周岁至35周岁,未婚,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在所在单位工作未满5年;在就业城市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申请,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