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地的土地确权流程如下:
申请登记
养殖业主需准备相关资料,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地籍调查
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权属审核
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注册登记
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颁发土地证书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公示审核
将调查摸底和实地测量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农户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向工作小组提出,工作小组要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梳理,为后续的确权工作提供参考。
签订合同
承包人与发包方(通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需要签订正式的承包经营合同,明确承包的条件、期限、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完成养殖地的土地确权,确保土地权属的合法性和明确性,便于后续的土地流转和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