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户口迁移的办理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工作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根据迁移类型(如投靠、购房、工作调动等)而定。
审核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领取新的户口本。
其他相关手续
如果涉及跨省迁移,可能需要在落户地公安派出所“一站式”办理,不需要再回原户籍地领取《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建议提前了解目标地的户口迁移政策和具体要求,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差异,以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