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别的县养殖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向当地农业或畜牧部门提出申请
需要先到乡镇级别的农业局或者畜牧局去提出相关的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交。
土地使用权申报和新建建筑审批
到当地的国土部门进行土地使用权申报,可能涉及到新建建筑的审批项目。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需要到养殖场所在地的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办理此证,然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养殖许可证
需要办理土地养殖设施用地证明,由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审批发放。
动检证由当地县级以上畜牧局审核发放,养殖场要有消毒通道,严格区分净道和污道。
工商部门核名
到工商部门去核名,完成上述两项和核名都是不可缺少的。
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
养殖项目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办理排污许可证。
村委会和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
向本村村委会提交土地建设养殖场的申请书,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提交养殖场设计平面图。
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联合实地考察
资料全部上缴之后,等待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实地考察,考察通过之后就能够获得养殖证。
建议:
在办理过程中,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都按照当地政策和规定办理,避免遗漏。
提前与当地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