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烟风量的计算通常依据以下几种方法:
基本公式计算
Q = v × A
Q:排烟量(单位:立方米/小时)
v:风速(单位:米/秒)
A:排烟管道的截面积(单位:平方米)
根据建筑规范
负担一个或两个防烟分区排烟时,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立方米/小时。
负担三个或三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小时计算。
根据房间换气次数
Q排风量 = N × V
N:房间换气次数
V:房间体积
根据排风量取新风量的百分比
Q排风量 = Q新风量 × 80~90%
根据厨房排风需求
Q = 2000 × S 或 Q = 2000 × N
S:烟罩面积
N:灶头数量
根据建筑空间净高
净高小于或等于6m的场所,排烟量不应小于60立方米/(小时·平方米),且不小于15000立方米/小时。
系统设计风量
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
以上方法提供了不同的计算途径,具体应用时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建筑规范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排烟系统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具体情况,包括建筑高度、使用功能、人员密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