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准备申请材料
住房保障申请表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或离异、丧偶的相关证明
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可以书面同意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并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审核与公示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轮候与配租
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可以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查询轮候情况,并在轮候期间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时,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签订合同与缴纳租金
通过审核后,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择合适的公租房,并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需按时缴纳租金,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义务。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人应关注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公示和通知,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以确保能够及时获得配租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