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养殖的交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
免税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也免征增值税。
非免税情况:
如果销售的不是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或者向本社成员之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上述六种货物,则需要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附加税
增值税免征后,相应的附加税(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随之免征。
个人所得税
免税情况:
农村养殖收入一般不需缴税,这是政府鼓励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非免税情况: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农业作业收入通常不在这范围内。
企业所得税
种养殖合作社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按季申报。
印花税
养殖合作社需要缴纳印花税。
建议
了解具体政策:建议养殖合作社详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保持财务透明:健全账务,实行财务核算,以便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及时申报:无论是否免税,都应按时申报相关税种,避免因未申报而产生罚款或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