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选业主委员会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申请
业主5人以上联名向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改选业委会的申请。
填写《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
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书面批复后,筹备小组正式成立。
筹备小组需告知街道办事处全部业主名单、联系方式,并准备《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等文件。
开展筹备工作
筹备小组组织业主通过推荐或自荐方式选择合适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资料。
搜集、登记选票
通过选票方式进行唱票、记票,选举出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并公布选举结果。
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新委员会产生后15天内,向所在街道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提交必要的文件如业主公约、选票等。
核准批复
县级房地产行政部门核实资料后,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
业主委员会办理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备。
通知相关单位
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提供业主列表、地址、联系方式等资料,由居委会转交筹备组。
业主大会
召开业主大会,对候选人进行表决,需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获得过半数的同意。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候选人信息和选举结果,确保透明公正。
换届改选小组解散
新一届业委会依法组建后,换届改选小组自行解散。
请确保遵循当地法律和物业管理规定,确保改选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