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不设区和县的原因主要与它的行政沿革有关。以下是东莞不设区的几个关键点:
历史沿革
1985年,东莞由县升格县级市,称为东莞市(县级)。
1988年,东莞市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管辖。
行政体制
升格地级市时,东莞没有并入其他县或县级市,保持原有县的规模。
东莞属于直筒子市体制,即不辖县、区、县级市的地级市。
行政效率
直筒子市体制减少了办事层次,提高了行政效率。
审批程序上更为灵活,有利于东莞承接产业进驻和快速发展。
地理和经济发展
东莞面积相对较小,只有2542平方千米,适宜于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系。
东莞的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程度高,这也是不设区的因素之一。
行政区划调整
尽管初期没有设区,但东莞后来划分出莞城区、东城区、南城区、万江区等街道办事处,这些相当于区级行政单位。
其它镇没有归为特定区管辖,保留为镇级行政单位。
特殊类型城市
东莞在全国属于特殊的行政区划类型,与广东省的中山市、海南省的三沙市等类似,均属于直筒子市。
综上所述,东莞不设区和县是由于其历史沿革、行政体制创新、行政效率考量、地理和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种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系为东莞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