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场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场地取得与环保评估
猪场用地不能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设施农业用地协议,并报乡镇政府备案审查。
通过环保评估,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或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生猪养殖项目,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其余生猪养殖项目,要办理环评备案。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到当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包括预核场名、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
养殖用地不可占用基本保护农田,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区域,需位于当地划分的禁养区之外。
撰写《养猪户可行性分析报告》,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养猪用地备案手续与《土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
持单位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地动物检疫检验局办理《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
根据相关财务制度,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项目备案手续
到当地畜牧部门办理养猪项目备案手续。
环评手续
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写环评报告,送环保局进行评审,获得批文。
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
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建议:
在办理手续时,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确保所有手续和证件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严格按照流程操作,避免因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而导致建场和养殖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