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的规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可能坠落的高处所进行的作业,视为高处作业。具体来说,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临边作业:
指工作面边沿缺少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80厘米时的高处作业。
洞口作业:
包括在2米及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
攀登作业:
指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悬空作业:
指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操作平台作业:
指在操作平台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交叉作业:
指在不同作业之间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存在相互干扰或安全风险。
此外,根据高处作业的高度,还可以将高处作业分为不同的级别:
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
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
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
特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因此,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属于高空作业,具体分类和级别还需根据实际作业环境和安全要求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