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作社的钱分配主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提取公益金
从当年税后盈余中提取15%的公益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
提取公积金
从当年税后盈余中提取10%的公积金,用于合作社知识教育及文化、福利事业生活上的互助互济。
提取教育基金
从当年税后盈余中提取10%进行教育基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
提取风险基金
从当年税后盈余中提取5%风险基金,用于成员生产、经营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
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税后盈余的60%。
弥补亏损
如有亏损,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按比例分配剩余盈余
按照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建议
透明度和公平性:确保所有成员都清楚了解合作社的财务分配原则和具体操作,保证分配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成员参与:鼓励成员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确保他们的意见和需求得到充分尊重。
定期审计:定期对合作社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原则,养殖合作社可以有效地分配盈余,促进合作社的稳健发展和成员的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