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大型养殖场建设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选址
养殖场地址应避开基本农田、禁养区等禁止建设规模养殖场的区域。
选址需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获得同意后,再报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勘确认。
手续办理
需分别到农业农村、国土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办理畜禽养殖代码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
生态环境部门办理养猪场环评。
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涉及林地的还需到林草部门办理林地使用登记备案。
如果需要使用地下水,还需到当地水利部门办理取水证。
征求农民同意
建造养殖场需要征求农民的同意,不能强行使用土地。
即使支付租金,也需要村民认可,因为养殖场会破坏土地使用并可能污染环境。
土地性质
尽量使用村里的四荒地、山坡等未开发利用的土地,避免在基本农田上建造养殖场。
基本农田任何人都不能在上面建造养殖场,即使是耕地申请通过也非常困难。
审批
需要注意避开禁养区,确保距离村庄、水源地、湿地的距离符合要求。
需要通过环保化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卫生检疫和种植结构的审核。
场区规划和建设
场区周围应建有围墙,高度2-2.2米,与圈舍墙体分开,距离6米以上。
场区大门出入处应设置消毒池和消毒室,室内设施齐全。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应分开,并有隔离墙。
生产区入口处应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应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生产区内净道与污道应分开,污道从后大门出,净道从前大门出。
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应在8-10米或有隔离设施,圈舍跨度为8米,高度为屋檐距地面2.8米,房顶高4.3米。
圈舍地面应硬化,坡度为1.5-2%,有分离的粪污沟和清水沟,沟坡度为5-6%,并建有预处理池、沼气池、多格沉淀池和排污暗沟以及化尸坑。
环保和卫生
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环保设施,如沼气池、化尸坑等,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施工完成后,应对猪场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确保无有害气体残留。
动物防疫条件
养殖场应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等500米以上。
养殖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养殖场应配备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普通大型养殖场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保障养殖场的环保和卫生条件,减少对环境和周围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