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认定为失信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包括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履行特定条件的义务、履行其他义务等。这些义务可以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文书所确定的。
未履行的义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相关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且义务内容明确。
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的时间超过法定期限:
根据不同的法律文书,法定期限会有所不同。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义务会被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未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申报、报告财产状况:
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法院的要求及时申报或报告其财产状况,也会被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
明知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但拒不履行,会被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采取欺诈、隐瞒、转移、毁损财产等手段逃避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通过这些手段逃避执行,也会被认定为失信。
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
如果被执行人违反了法院的限制消费令,也会被认定为失信。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也可能导致被认定为失信。
要查询自己是否被认定为失信人,可以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欠债不还的人都会被认定为失信人。法院在认定失信人时会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履行意愿及具体行为等因素。例如,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无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法院一般不会将其纳入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