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养殖如果不办证,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擅自在全民所有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可以责令改正,补办养殖证或者限期拆除养殖设施,并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如果未经申请擅自从事养殖生产,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如果无证养殖场在经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动物疫病传播等后果,还可能触犯环保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承担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
此外,无证养殖场的经营者还可能因非法经营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如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其他后果
不办理养殖证还可能导致水体污染和水质富营养化,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养殖场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环评手续、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及工商登记等。
综上所述,不办理养殖证不仅会导致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并且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因此,建议养殖场经营者依法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和证件,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养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