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根据民航规定,以下物品是不能随身携带上飞机的,必须办理托运:
1. 枪支和管制刀具。
2. 易燃、易爆物品,如打火机、爆竹、烟花、酒精等。
3.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
4. 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
5.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或钝器。
6. 液体物品,包括茶水饮料,需遵守液态物品携带规定。
7. 旅客携带的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弹簧刀)及其他利器或钝器(包括菜刀、大剪刀、大水果刀、大餐刀、工艺品刀、剑等)。
8. 旅客不得携带管制刀具乘机。
9. 旅客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且需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升、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允许携带1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需办理托运。
10. 旅客携带的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请确保在准备行李时遵守上述规定,以免影响您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