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是 98天,包括产前15天的假期。对于难产的情况,产假会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此外,各地在原有基础上普遍进行了延长,达到128天至158天不等,并且一些地方还规定了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再增加的部分。例如,北京和上海是98天加上60天,即158天;江苏是90天加上不少于30天,即不少于128天;广东是98天加上80天,即178天。
因此,休产假的天数至少是98天,具体天数取决于所在地区的政策和个人的生育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企业,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