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携带必要证件
离婚证
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
前往婚姻登记中心
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工作人员会调出您的离婚档案,并根据您的申请,复印一份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离婚协议书,并加盖公章。这份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补办离婚证
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则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然后再办理再婚手续。
注意事项
丢失离婚协议书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程序,您只需按正常流程办理即可。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补办离婚协议书,并进行相关的再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