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卡房通常指的是持有房管局直管公房租赁凭证的住房。这种住房在计划经济时代由国有和大集体企事业单位提供给员工作为福利,员工会获得一张“房卡”作为租赁凭证。房卡持有人拥有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出售或转让房产本身,只能转让租赁权。
房卡房与普通商品房的主要区别在于产权性质:普通商品房的持有者拥有完整的产权,可以自由买卖、出租或转让房产;而房卡房持有者仅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因此不能进行买卖,只能进行租赁权的转让。
房卡房的转让通常需要经过原产权人的同意,新的承租人需要和出租人重新签订公有住房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房卡房的使用权转让可能涉及一些法律和操作上的问题,因此在进行转让时应当谨慎,并确保所有步骤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