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农村养殖土地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项目备案手续
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项目备案。
用地申请
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持畜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具体落实项目用地选址、合理确定用地位置、范围、面积等。
签订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
畜禽养殖个人与被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农村土地出租、转包合同,占用耕地的,还应写出复耕保证书。
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畜禽养殖个人持项目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的还应出具复耕保证书)等文件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
提交必要文件
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环保手续
到环保局办理环保手续,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殖场就可以。
规划意见
养殖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立案备案手续
到发改委办理,这个是最好跟村委会的一起去,否则往往都不知道在哪里。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畜牧局办理,一般防疫到位的养殖场都可以拿到手。
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到畜牧局办理,这个很简单,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生产经营许可证
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