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大型养殖场证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
法人代表和技术人员简介
养殖场所和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
养殖场所使用权证明
种源合法来源证明
饲养和繁殖技术资料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述资料。
先到乡镇级别的农业局或畜牧局提出相关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部门审核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申请材料,认为符合发放条件的,予以发放养殖证。
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实地考察,考察通过之后获得养殖证。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环保手续:到环保局办理,获得环保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畜牧局办理,证明养殖场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生产经营许可证:先由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审核,最后到工商局办理。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再到林业局办理。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要具备相应的野生动物养殖经验或聘请养殖技术人员。
养殖场的固定场所和种源来源渠道必须合法。
养殖场需要具备一定的医疗和救助技术条件。
以上步骤和条件仅供参考,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