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后办理养殖业的相关手续,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申请养殖用地
申请养殖用地需要使用农业用地,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用地需由自然资源局统一规划,并在确认用地后,经村镇同意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进行环保测评
办理养殖场必须要有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评估报告书。环保是企业经营的前置条件之一,畜牧业也不例外。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由于动物携带的病毒或其他疾病无法预测,必须办理相关的防疫证件。根据不同的养殖品种,需要办理相应的证件。
办理工商登记和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工商登记是企业进行的前提,养殖业同样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还需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土地使用和建筑审批
需要向国土部门进行土地使用申报,涉及新建建筑的还需办理审批手续。国土部门会进行现场测量,出具相关证明,并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自然资源局审查备案。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还需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实地考察审批
畜牧局会联合国土部门、环保部门、防疫部门等进行实地考察审批。考察通过后,将下发养殖证;如果不通过,则需重新进行审批申报。
确定经营范围和规模
在申请和注册前,需要确定养殖的品种、数量、规模等经营范围,以便后续进行相关的申请和办理手续。
选择合适的场址和建筑
养殖场场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和环保区域,建筑应符合相关的卫生、防疫和安全要求。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