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华市办理狗类养殖场的相关证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材料要求:
项目申请与选址
养殖业主向所在街镇提出养殖项目申请。
所在地街镇政府对养殖场选址实地踏勘,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函告区畜牧兽医局。
土地与环保手续
区国土部门根据养殖场选址情况进行审核,对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出具非基本农田证明。
养殖业主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向区国土局申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场建设完成后,向区畜牧兽医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营业执照与动物防疫合格证
养狗场属于养殖行业,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如果还有深加工项目,则同时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个人饲养犬只申请
到居住地所在社区领取并填写《金华市区个人饲养犬只申请登记表》,并由所在社区签署意见。
特殊人员饲养大型生活辅助犬只的到辖区派出所签署意见。
申请养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养犬只二寸彩色照片4张。
如已注射狂犬病疫苗的,提供动物卫生监督所统一印制免疫证明。
单位办理养犬登记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养犬用途说明。
养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专职看管犬只人员的身份证明。
专门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办理流程
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的狂犬病免疫单位接种狂犬病疫苗并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
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起十五日内向养犬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其他注意事项
当事人先确定自家狗狗是否是禁养品种,城市化地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部分地区禁止饲养高约40厘米大型犬。
当事人去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派出所领取“养犬登记申请表”,按要求填写。
当事人领着狗狗,带上申请表、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狗狗正面照片,去免疫站点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并植入电子芯片,领取免疫证明卡。
当事人带着免疫证明卡、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当事人登记成功之后,会得到狗证和狗牌。
以上是金华市办理狗类养殖场相关证件的详细步骤和材料要求,建议按照这些步骤进行操作,以确保顺利办理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