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的规定,建设养殖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选址
养殖场应建在非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土地上,并且要远离水源地、居民区、交通干线等敏感区域。
尽量选择荒山、通风好、光线好的地段,避免占用基本农田。
土地性质和审批
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不算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无需再审批养殖用地。
如果占用的耕地属于基本农田,则绝对不可以用来修建养殖场,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
环保和防疫
养殖场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确保无害化处理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完善。
养殖场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
基础设施
养殖场应有稳定的水源和充足的电力供应,配备必要的贮存和净化设施。
交通应便利,有专用车道直通到场,并且场区与外环境隔离,生活区、生产区、办公区、粪污处理区要分开。
设备和设施
配备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养殖场应设有消毒池、更衣消毒室、污物处理设施等,确保养殖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备案
设计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养殖场,需要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包括养殖场名称、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信息。
其他条件
养殖场不得饲养两种以上的畜禽,避免交叉感染和疾病传播。
养殖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和种植条件。
综上所述,建设养殖场需要综合考虑选址、土地性质、环保防疫、基础设施、设备设施等多个方面,并且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