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肇事逃逸责任的具体划分情况:
推定全责
当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责任时,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当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且事故认定结果为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时,逃逸方仍需承担全部责任。
部分责任
当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但事故认定结果显示逃逸方有安全违法行为或驾驶错误,而另一方没有过错时,逃逸方负全责,但在确定过错比例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
当事故双方均有责任时,逃逸方的责任会在确定各自过错比例的基础上适当减轻。
行政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逃逸造成轻伤以上或死亡的,交通管理部门将记12分;轻微伤或财产损失的,记6分。
肇事逃逸者还可能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的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肇事逃逸的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逃逸方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并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建议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以减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