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养殖场环评手续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前期准备
了解国家和地方关于养殖业的环保法规、排放标准等,明确养殖场建设需符合的环保要求。
选址审批
养殖场的选址必须通过规划局的审批程序,确保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村镇建设规划。
签订用地协议与备案
与国土局和农业局签订用地协议,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环评公司选择与报告编制
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进行现场勘查,编制环评报告。环评公司需与客户保持沟通以确保环评质量。
环保局评审与审批
环保局委托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提交修改后的报告给当地环保局审批,并进行公示。获得批复文件,完成环评手续。
取得排污许可证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养殖场须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规定排放污染物。
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依据《动物防疫法》,需到畜牧局办理此证,无证不得从事养殖业。
办理营业执照和登记备案手续
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可至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再向畜牧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养殖证
国家要求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户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环保验收
按照项目建议书及环评批复规定建设环保设施并投入运营。存栏数达到一定规模(如3000头及以上)的养猪场需进行环保验收,具体流程包括准备验收材料、提交验收申请、现场验收等。
建议:
选择有经验的环评公司,确保环评报告的质量和通过率。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准备所有必要的文件和手续。
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相关部门的良好沟通,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