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不允许携带的物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枪支、弹药及管制刀具
左轮手枪、步枪、冲锋枪、防暴枪、气枪等。
子弹、炸弹、照明弹、烟雾弹等。
礼炮、手榴弹、引爆器等。
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
易燃易爆物品
烟花爆竹、氧气瓶、煤油等。
易燃液体如氢气、氧气等。
含易燃易爆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如香水凝胶等,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毒害品和腐蚀性物品
剧毒农药等。
硫酸、硝酸、盐酸等腐蚀性物品。
其他危险物品
锂电池等。
放射性物品。
对环境构成污染的医疗废物、化学废物、工业废物等。
其他限制携带的物品
大瓶香水或未开封的气雾剂等可能判定为危险物品。
容易散发异味或可能对他人造成困扰的物品,如大份量的食品或生肉。
携带超过一定数量或重量的物品需分开打包并放入透明袋中。
建议出行前仔细查阅《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确保携带物品符合规定,避免因违反规定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