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即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 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 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
6. 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7. 负责城市管理法制宣传和城市管理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8. 对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处理,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违法建筑和设施进行行政处罚。
9. 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污染及城市饮食服务的排污、排烟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0. 对建筑工地管理中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1. 对机动车辆违法占用人行道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12. 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管的工作旨在确保城市的有序运行和环境的整洁美观,通过行政执法手段,对城市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