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犯人如果没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家属汇款:
家属可以通过邮局向看守所汇款,以供犯人使用。这是最常见且直接的方式。
委托律师面交:
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将钱款面交看守所,确保资金安全、准确地送达。
看守所统一保管:
家属也可以选择将钱款交给看守所统一保管,待犯人需要购买物品时,经看守人员同意后,由自己的费用里扣除。
国家财政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三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因此,犯人在看守所期间的基本生活由国家财政负责,家属无需承担额外费用。
增加日用品或其他物品:
如果犯人需要增加日用品或其他法律允许的物品,应当自行付费。家属可以将钱交给看守所统一保管,并在需要时购买。
综上所述,看守所犯人在没有钱款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家属汇款、委托律师面交或看守所统一保管等方式解决基本生活需求。同时,国家财政会确保犯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包括伙食、被服和医药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