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种: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从价计征
计税依据: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
税率:税率为1.2%。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房产账面原值 × (1 - 减除比例) × 1.2%。
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
税率:税率为12%,但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年租金收入 × 适用税率(12%或4%)。
具体应用
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应纳税额 = 应税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交易单价 × 70% × 0.5%。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免税面积: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宅有180平方米免税面积,一个家庭只能对首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三无人员无免税面积。
示例
假设某家庭拥有一套高档住房,其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为10000元/平方米。
应税建筑面积= 200平方米 - 180平方米 = 20平方米
建筑面积交易单价= 10000元/平方米
应纳税额= 20平方米 × 10000元/平方米 × 70% × 0.5% = 700元
建议:
具体计算时,需根据最新的房产交易均价和购房时间确定应税建筑面积和税率。
若房产用于出租,还需根据租金收入选择合适的税率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