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各方负同等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方式如下:
双方均为机动车
双方应首先使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的损失。
如果交强险赔偿不足,超出部分由双方各自承担50%。
如果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按照同等责任比例赔偿。
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
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
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如果机动车方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按照同等责任比例赔偿。
具体赔偿金额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包括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超出交强险的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照同等责任的比例赔偿。例如,双方损失总共30万元,交强险先赔20万元,剩余10万元双方各承担5万元。
注意事项
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责任认定和相关票据进行核算和赔付。
双方应保管好自己花费的票据等,以便在不能协商处理的情况下进行诉讼时有可支持的证据。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过程更加顺畅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