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公证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 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3. 父母结婚证;
4. 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5. 若户口与父母不在一起,需分别提供各自户口本;
6. 若文件需用于特定国家,可能需要额外提供申请人照片电子版;
7. 如父母有去世情况,需提供死亡证明;
8. 若申请人已移居境外,应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常住人口个人信息表或户口注销证明;
9.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独生子女证、住院分娩资料等。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公证处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