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方式主要取决于收入的性质和支付方式,以下是具体的扣税方法:
劳务报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 × 20%。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20%。
稿酬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 × 20%。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800) × 20%。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额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 20%。
兼职单位代扣代缴
如果个人与兼职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并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自行申报
如果个人与兼职单位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或者兼职收入超过一定额度(如每月收入超过五千元或年收入超过六万元),则需要自行向当地税务局申报纳税。
注意事项
起征点:劳务报酬所得的起征点是800元。
税率:劳务报酬所得的税率是20%,对于超过20000元的部分,还需减除速算扣除数。
支付方式:如果兼职工资是日结的,每月总收入未超过五千元则不需要缴税;超过免征额度则需要自行申报。
建议根据以上规定,合理规划兼职收入,确保合法合规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