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当存在主次责任时,赔偿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交强险赔偿 :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商业险赔偿:
如果交强险的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主次责任比例
机动车之间:主责方通常承担70%的责任,次责方承担30%的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之间:机动车一方通常承担80%的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承担20%的责任;若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则承担40%的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一方承担60%的责任。
不足部分的责任分担:
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赔偿均不足的情况下,剩余的赔偿责任由主责方和次责方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承担。例如,如果总损失为10万元,主责方需承担7万元,若其交强险赔付了2万元,则剩余5万元由主责方按70%比例承担,即3.5万元,次责方则承担1.5万元。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事故中一方可以评为伤残,可以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伤残鉴定,并根据伤残等级主张额外的赔偿项目,如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项赔偿标准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建议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不足部分再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进行分担。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