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警长属于中国警察体系中的警员级别,具体级别如下:
警衔级别:
四级警长位于警衔制度中的警司级别,处于三级警司之上,一级警司之下。
行政级别:
在行政级别上,四级警长通常对应科员或者副科级职务。
职责:
四级警长主要负责基层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如执法办案、治安管理和交通管理等,需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晋升条件:
工作年限满10年且担任现职务满3年的副主任科员,可以晋升为四级警长。
警长职责:
包括负责警区内民警的教育管理工作、指挥安排警区内民警的治安巡逻和案件办理工作、负责警区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来源的信息可能略有差异,但以上信息综合了多个时间点的资料,应该能够较为准确地描述四级警长的级别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