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干部在中国的行政级别体系中,是 介于正处级和乡科级之间的一个级别。具体来说,副处级干部通常是指担任县(县级市、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下属部门副职的领导干部,如副县长、政协副主席、副县长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
副处级干部也可以理解为县处级副职,这个级别的干部通常在政府机构中担任部门的副处长、副局长、副司长、副厅长等职务。此外,副处级干部在公务员序列中通常对应的是副处(县)级干部,但具体职务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副处级干部是一个较为高级的中层管理职务,具有一定的管理权和决策权限,其级别在公务员体系中位于正处级之下,乡科级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