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业费的计算主要依据个人的工资、军龄以及职务等级来确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生活补助费
连续军龄不满8周年的:无生活补助费。
8-9周年的:发给本人3个月的工资。
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生活补助费。
安家补助费
师级和技术6级以下干部:
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每满1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自主择业补助费
自主择业的干部:
军龄15年以内的:每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合并计发补助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按军龄计发补助费。
住房补贴
99年12月31日前提升的干部:一次性结算和按月计算两部分。
以后的干部: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基本工资乘以住房补贴系数0.4094。
地区补贴
部分城市还有地区补贴,计算公式为基本补贴总额乘以地区补贴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具体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转业前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转业费计算标准和发放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