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相关的地方标准,扰民的分贝标准通常如下:
居民、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商业区、住宅区以及工业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疗养院、别墅区以及高级宾馆: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城市交通道路区域或穿城区的航道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并且可能会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有所调整。如果您所在的地区有特别的规定,应当遵循当地的法律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