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申请廉租房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与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
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示与登记
经审核,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选房与入住
申请人根据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选房,若廉租房源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
选房后,申请人需要按照要求办理入住手续并遵守相关规定。
建议
提前准备材料: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包括残疾证、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了解政策:详细阅读当地关于廉租房申请的具体条件和流程,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社区公告等渠道获取信息。
及时咨询: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况,及时联系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保持沟通:在申请过程中保持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审核进度和反馈信息,确保申请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