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龟鳖需要申请以下证件: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到当地县级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水产畜牧”窗口办理。
提交材料包括: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审核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企业则提供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水生野生动物出售证明;
出售方驯养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不要遗漏最后一页的年审信息);
养殖用地证明(房产证以及房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属于租赁的需另加租赁合同一起。
审核通过后一般可以在5-13个工作日内领证。
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取得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且有子代种苗出售后,向原办证部门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
合法引种证明(包括购买合同,出售方驯养繁育资格证及副本详情页复印件,出售方经营许可证及副本详情页复印件,出售方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驯养场地租赁合同或房产证,驯养场地规划平面图,驯养技术报告;
技术支持资质(执业兽医证或水产生物防治员证);
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到区县一级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签字,再提交到市级相关部门审核,二级以下的物种即可获批驯养资质。二级以上的物质在市级审核通过后还需要向省级主管部门提交审核。一级以上的需要向国家农业农村局部或林业部继续提交审核。
水域滩涂养殖证
如果养殖地点在水域滩涂养殖规划范围内,需要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
办理流程包括: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经审核合格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建议
提前咨询: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农业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以确保材料齐全、流程正确。
材料准备:根据具体要求,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现场考察: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农业部门可能会进行现场考察,因此请提前准备好养殖场的设施和环境、养殖乌龟的数量及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