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办理护照需要以下具体材料:
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如果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发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则需提交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
监护关系证明。若申请人未满16周岁,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并提交能直接反映监护关系的监护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若监护人无法陪同,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单位证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其他特殊情况材料。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护照,还应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该表格可以在办理现场领取并填写。
近期免冠照片。一般要求照片尺寸为小二寸(32mm×40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申请人可以到办证大厅选择人工照相、自助设备拍照,也可提前到与省厅出入境联网的照相馆拍照并携带电子条形码办理。
数字相片采集回执。首次申请、换发、补发护照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60岁(含)以上申请人且在5年内曾成功申办过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的,可免交此回执。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申请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