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全称为事业单位编制,是指在中国,为了满足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服务活动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这些单位包括科研、教育、文化、新闻、广播、出版、卫生、体育、勘察设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社会福利、环境保护、交通、城市公用等多个领域。
事业编制的特点主要包括:
稳定性:
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作相对稳定,一般不会因为经济波动或企业经营困难而面临失业风险。
福利待遇: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通常由国家财政拨款或其他国有资产提供,因此具有较高的稳定性。
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事业编制可以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三种类型。全额事业编制,即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待遇与公务员相似,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单位。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自筹自支事业编制,与企业相似,待遇和经营状况相关,多为服务型事业单位。